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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我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林州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林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在2008年6月份开展“专利申请优惠活动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目标,以专利保护、宣传为核心,以专利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推动全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核心竞争力,使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有新的进步和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四、优惠范围
(一)林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居民以及活动期间在林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申请登记的专利享受此次活动中的相关优惠待遇。
(二)在活动期间申请的专利,免交专利申请费和代理费。
(三)在活动中享受免交专利申请费、代理费的专利,将不再享受《林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资助政策。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及企业要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单位及企业的活动方案,并积极组织专利宣传、申报。
2.利用林州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专利申请优惠活动月”的宣传工作。在“专利申请优惠活动月”期间,在林州电视台做专题报道和飞播宣传1周;在《林州信息》刊登1周;在林州红旗渠网、林州科技信息网发布“专利申请优惠活动月”通知。
3、在重点校区开展“林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宣传活动。
(二)咨询登记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市知识产权局对在“专利申请优惠活动月”期间申报的专利,进行集中咨询、登记,专利申请人准备专利申请技术资料。
(三)集中办理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在活动期间所申请的专利,均在林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办理,由林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聘请省专利代理人员来林州就地代理。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开展专利宣传与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对照2008年科技大会下发的林政[2008]13号文件《企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中年度任务目标,切实将专利申请活动引向深入。
林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