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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科技企业的通知
作者: 日期:08-08-14

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为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科技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一、认定条件: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明确的科技开发及生产经营方向和范围。

2、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生产、经营为主要业务。

3、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

4、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5、科技投入(指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及人才培训、科学管理的投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以上。

6.技术性收入(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收入,以及技术入股的增值和中试产品收入等)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研究开发与引进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议上。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8、企业管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生产、经营、技术、财务、劳动等方面有明确、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9、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政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和报表。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科技企业认定(审核)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认定条件、方法及申报程序按《河南省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豫科[2001]132号)的规定执行。相关材料可从河南科技网和林州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www.hnkjt.gov.Cn或www.lzkjw.gov.cn.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科技企业申报工作,于2008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一式五份)报林州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张卫风

电 话:6812569

E-mail:hnlzkjj@sina.com

附件:河南省科技企业申报书

林州市科技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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